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团体,工作人员在规定范围内联系业务时,凡持有本单位内部证件和网上可查询到的介绍信为有效,若网上查询不到者,一律为无效证件。凡持无效证件在社会上进行欺诈活动者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个人承担,本单位概不负责。望有关单位给予监督。如有发现类似事件者,可报告当地有关执法部门对其人给于法律的追究。
特此声明
2015年5月5日
监督电话:180375166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