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本单位派出人员到各地联系业务、爱心扶贫、普法共建、广告、法律宣传活动者,都必须配备网上可查询到的介绍信,且介绍信与持证人相关为有效,否则一律为个人行为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他本人承担,本单位概不负责。
特此声明
2015年6月17日
监督电话:18037873110